问题 | 九江市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有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便是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程度者; 其次,是针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若其情节恶劣也将被视为犯罪; 再次,是指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最后,是在公共场所故意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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