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追诉期还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若某项罪行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那么司法机构将不得再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追诉时效乃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当犯罪行为已经超出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时,便不再对该名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责。 然而,也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之内提出控告,并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的话,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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