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金额达到多少可以立案追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集资数额达到以下其中一个标准时,便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并可实施进一步刑事追责措施:当自然人实施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大于20万元人民币时;
或当法人、其他组织等机构实施的同样行为导致其集资总额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时。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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