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欺诈数额巨大但公安不立案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您所遭遇的民事欺诈事件中,涉及到巨额财产损失,然而公安机关却未能予以立案处理,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一份详细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以便了解其做出此项决定的具体原因。
若您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向作出该决定的公安机关提交复议申请。 若经过复议程序后,您仍然感到不满,则可进一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请求。 其次,您亦可向当地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若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将会依法通知其启动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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