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归哪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职能进行全面侦查,待案件侦结后,再经由检察院进行严格的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公正的审判。
在我国严谨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肩负着对各类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搜集证据以及查明案件真相的重要职责。 当接收到关于故意伤害案件的举报或报案时,公安机关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 而检察院则需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进行细致的审查,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公诉。 若检察院认定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晰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便会向法院提交公诉请求。 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案件事实对案件进行深入审理与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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