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侵占罪多少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南京市所实行的刑事案件立案准则与中国其它各省市保持一致性,这是由于我国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在全境内皆得到了严格的统一执行。对于非法占据他人财物的行为引发的侵占罪,其立案的具体标准主要参照并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七十条的严格定义,通常牵涉到侵占他人财富,且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关于具体的立案金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将5000元至2万元作为起点,然而,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实际的立案金额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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