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抢夺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四川省成都市地区的抢夺犯罪案件的立案准则,我们通常参考并遵循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根据该法典中的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针对公私财产实施抢夺行为,并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多次违法行为者,均有可能被认定为抢夺罪。从广义上讲,“数额较大”这一概念涵盖了所有价值在500元到2000元之间的抢夺物品,但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产生微妙的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公安机关将依据实际情况来设定具体的立案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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