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仲裁可以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仲裁 |
解答 |
一、申请仲裁可以强制执行吗? 1、纠纷已经被裁决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1)申请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应提供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郑州两级法院外的生效判决需附带生效证明)。 (2)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的,应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仲裁机构出具的关于仲裁生效和送达情况的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的,提供公证债权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向法院提交收款账户确认书吗? 1、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向法院提交收款账户确认书。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名并按手印确认,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盖公章确认,且自然人还需提供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2、此外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以下文件: (1)在诉讼中已采取保全措施的,须提供相应的民事裁定书以及保全结果的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人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3)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份数为:被申请人人数加一) 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加盖印章或签名。涉外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执行标的不得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范围。 (4)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证明。 ③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材料。 ④当事人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认证的主体材料。 (5)被申请人身份信息 三、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 1、强制执行的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2、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收到裁决书、判决书之后,最好是履行相应的义务,若是不履行义务,一旦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是有可能会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对申请仲裁可以强制执行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