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刑法中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虚构金融票据罪”的相关规定,本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犯罪嫌疑人虚构总价值超过人民币一万元或者虚构各类包含汇票、本票、支票在内的银行收付款凭证或银行流通凭证,以及委托收款凭条、汇款凭条、银行存款收据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以及信用证或是附随的单据和文件共计十份以上者; 其次,犯罪嫌疑人虚构以上信用卡,或者是十张以上的未填入金额的空白信用卡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九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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