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盗窃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天津市发生的盗窃犯罪案件,其立案准则往往是依据国家相关司法政策所设定的,即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解释,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以及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的,应当被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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