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不可以探视一个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可不可以探视一个月 在司法程序之中,对于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人员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接受家人的探视的。 刑事拘留,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针对他们直接受理的各类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临时剥夺相关涉案者人身自由权利的强制性手段之一。 而在此期间,为了确保案件调查工作得以高效且顺利地进行下去,并避免诸如涉嫌串供、销毁关键证物等不利于案件审理工作的情况发生,绝大部分情况都是不对犯罪嫌疑人的亲眷家属方开放探视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司法程序中,被刑事拘留者通常不被允许家人探视。 这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侦查中剥夺涉案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为确保案件高效调查,避免串供或销毁证据,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亲属不被允许探视。 二、刑事拘留最长判多久,有哪些相关规定 由法律专家提供的准确信息表明,对于公民被赋予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高可达37天之久。 这一期限的具体阐述如下: 首先,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将拘留人员转变成逮捕状态时,必须在拘留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其进行审批。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请求审批的最长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但最长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其次,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机构,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内,就是否批准逮捕作出决定。 最后,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之日起立即将拘留人员释放,同时也需将此事的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到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律师可以会见不 在刑事拘留期内,辩护律师依法有权与被指控犯罪之人进行接触访问。这种律师与被告人的互动交流,正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给予我们的重要权力之一。通过会见,律师得以从被告人的口中获取关于事件的必要信息,并为他们提供涉及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同时还包括代为提出申诉请求或控诉举报、申请调换更为宽松的羁押措施等方面的服务。然而,在进行这类会见时,我们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从业资格证书、所在律所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出具的正式书面委托协议,或者是法律援助机构颁发的公共函件。而且,在整个会见过程中,还要严格恪守看守所的各项规定及规章制度。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阶段,律师与被告人的会见对于切实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性,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司法程序中,被刑事拘留者通常不被允许家人探视。 这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侦查中剥夺涉案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为确保案件高效调查,避免串供或销毁证据,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亲属不被允许探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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