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介绍卖淫罪怎么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明文规定,以谋取非法财物为目的,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犯罪行为,即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至于是否对相关案件予以立案处理,应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涉嫌此类犯罪事实。若行为人在公众场合或利用网络等媒介,以金钱、物质利益或者其他手段,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卖淫活动,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展开调查工作。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若行为人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从事卖淫活动,则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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