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湖南省范围内,对于盗窃犯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以此作为参考依据。
根据此项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以及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者,应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调整,因此需要结合湖南省的相关法规进行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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