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挨打了就是一点擦伤法院会受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因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微人身伤害案件,既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亦可由自诉人自行提出起诉。若该类案件中的受害者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接受。
然而,对于其中证据尚不充分,可由公安机关先行受理的案件,或是认为对被告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或以上刑罚的情况,则应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倘若受害者选择向公安机关进行控告,公安机关亦应对此案件进行受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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