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110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报案立案遵循以下具体流程:
(1)针对民众上报的案件,公安机关需立即进行详细记录,接收相关材料,并出具相应的接报案回执; (2)公安机关对涉及报案、控告、举报及自首等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通常为七个自然日之内作出决定; (3)对于情节较为严重或复杂的线素线索,须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示同意后,上述立案审查的时限方可延长至三十天; (4)若有公安机关接到行政执法机构移交的刑事案件,那么其立案审查的期限应从收到立案请求之日起三日内给予开始审查,普通审查期为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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