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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不立案也不出裁定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最新颁布施行的司法解释,即日起,我国各地区各级法院纷纷实行立案登记制度,若法院在收到案件后既未进行立案,亦未就此下发裁决通知,相关当事人可径行向该法院或上一级主管法院提出投诉。
对于涉及可能构成渎职罪行的情况,举报人也可前往当地检察机关报案。
同时,人民法院对那些符合法定立案条件,并且属于法定起诉及自诉范围内的事项,应给予即时登记立案。
而针对那些尚未满足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起诉和自诉请求,人民法院则需依法作出清晰明确的解释说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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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