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诸多案件当事人在提出控诉他人之后,往往会担忧被告方过早得知讼事而导致其转移财产,或者担忧被告方知晓时间太过滞后,导致案件无法得以快速解决。
然而,各位无需为此忧虑,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立案之后何时向被告方告知相关信息的事宜。 基于各类案件性质的差异,通知被告方的时间亦有所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民事案件: 依据法规要求,立案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立案工作人员会先行传唤被告到场,在被告接到通知后,立刻向原告表明,也就是说,法院通常会首先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告,若是未能成功接洽,则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以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来传送诉讼文书,在所有这些送达方法都无法实现时,最后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即利用媒体公告的形式进行传票的送达,自发布公告那一天开始,历经六十个自然日后,即被认为是有效送达。 2.行政案件: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递送给被告。 3.刑事案件: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起诉书副本应在开庭前至少十个自然日内送达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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