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有犯罪事实存在。 ②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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