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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诉期过了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1、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一般不能继续追责;
2、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3、但是如果必须追诉的,则经最高检核准,也可以继续追诉。
4、已过追诉时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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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