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行刑法对强迫卖血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现行刑法对强迫卖血罪立案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追诉。构成本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卖血罪在行为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如殴打、威胁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三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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