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官员行贿对方没收构成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使在给政府官员行贿的过程中,尽管对方从未实际收取受赠之物,但这一行为仍然可能触犯我国刑法所定义的“行贿罪”。
因此,是否构成犯罪并非仅仅依赖于受贿官员是否实际接受了财物,还必须考察行贿者在实施行贿行为时是否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意图,以及其是否实际完成了向公职人员提供财产的动作。 一旦上述条件均满足,即便受贿官员拒绝收受财物,行贿者仍可能面临刑事追诉和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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