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人处理结果是受贿罪的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人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确实可被视为有力的证据之一,可以作为判定受贿罪成立与否的依据。
因为受贿与行贿行为存在密切的关系,行贿者的招供、所涉及的书面证据以及其它实质性证据在处理结果中,对确认受贿者是否构成犯罪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在此情况下,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并不足以替代所有的其他必要证据,更不能成为不可动摇的决定性的定论。 事实上,在判断受贿案是否构成犯罪时,我们更需要综合考虑各类证据,从而构建出证据链条,以作出全面客观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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