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判三年能不能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判定犯有受贿罪、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是拥有获得减刑机会的,然而,此项权利的实现仍然需要满足某些特定的前提条件。
具体来说,倘若这名罪犯能够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循监狱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接收相关的教育和改造课程,显露出真正成熟并深刻反省自己过去行为的诚意,或在改造过程中展现出某种形式的立功情况,那么这类罪犯便有资格申请得到相应程度的减刑优惠。 举例来讲,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各类生产劳动活动,刻苦钻研各类知识,协助其他囚犯解决问题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改造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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