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自首后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挪用公款罪的刑事案件中,罪犯的自首行为一般而言将为其带来轻缓化甚至消除处分的益处。
关于涉案罪犯可能获取何种程度的刑法所赋予的惩罚,将会在充分考虑诸如挪用公款金额数目、财物去向、时间跨度以及涉案款项是否得到偿还等多重复杂因素之后作出精确判定。 举例来说,若涉案罪犯对国家财产进行了数额较大且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三个月免罚期仍未能主动履行返还义务,又或者涉案金额虽然尚未达到相关标准,但是通过非法渠道将财物用于盈利目的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都会依据法律法规的差异获得区别性的定罪量刑结果。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即便罪犯存在自首行为也是减轻或者取消缓刑的关键证据,但是最终的判决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人化的判断和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