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钱算是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犯罪的判定基准,即所涉及到的具体金额数字并不具有完全的固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贪污犯罪中,贪污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以上但不超过二十万元的情况,足以被界定为“数额较大”; 若贪污数额在人民币二十万元(含)以上且不超过三百万元的范围内,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通常意义上理解的“数额巨大”范畴了; 而当贪污数额达到人民币三百万元(含)以上时,便可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贪污犯罪的最终认定并非仅仅依据贪污的具体金额,同时也需要综合考量贪污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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