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回扣是什么罪名类型的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取回扣的行为有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在商界活动当中,倘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相关职员,能够凭借自身职务的优势和便利条件,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赠与的金钱财产等,以达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且其所获取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例如,假设某个公司的采购部门员工在进行商品采购过程中,接受到了供应商所赠予的回扣,进而在采购决策环节中倾向于选择该供应商,那么他很可能会因此触犯法律,面临刑事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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