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回扣构成什么罪名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取回扣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范畴。
如是在商务活动的过程之中,公司、企业或其它有组织实体中的职员,利用自身职务上所获得的特殊优势地位,向他人索要财务及非法直接接受相关财务馈赠,以达到帮助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当其涉及到的数额到达一定程度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若涉案金额更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极其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仍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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