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释放证明书一般有什么用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释放证明书是罪犯服刑期满后由监狱发放的证明,被释放的罪犯可用其在原户籍地办理户籍登记。刑满释放后的罪犯与其他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和履行义务。
释放证明是指劳改机关、监狱、看守所等羁押场所按规定释放人犯时出具的证明。被释放者获得人身自由的合法凭证。在中国,释放被羁押的人的根据是: (1)拘役或有期徒刑已执行完毕的; (2)法院判决无罪、免于刑事处分或者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 (3)假释的; (4)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 (5)诉讼过程中继续羁押无法律根据的。 《释放证明书》是劳改机关统一印制的一种重要的狱政文书。 司法机关解除在押人犯拘禁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在中国,释放被拘禁者的权力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决定。司法机关如违反有关规定,被拘禁者及其家属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程序要求释放。司法机关对被拘禁者决定释放时,应当发给释放证。 如果看守所释放证明丢了,只能到原服刑监狱补办。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释放证明书是看守所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释放通知书后,为被释放人开具的释放凭证。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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