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收钱构成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法律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行贿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了谋求非法利益,并且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这样两个方面。
当然,如果并无实际金钱收取的行为发生,那么这通常并不足以构成刑事性的行贿犯罪。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存在着以谋求非法利益为目的,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的约定或承诺,即便这些财物尚未实际交付,也有可能会被视为行贿罪的未遂形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为了谋求非法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罪。 此外,在经济活动中,如果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都将被视为行贿行为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因为受到威胁而被迫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但并未因此获得任何不当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并不属于行贿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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