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营公司侵占罪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即以非法据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之财、遗忘物或埋藏物擅自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需达到法定标准,但拒绝归还原主的行为。
在界定民企公司层面侵占罪之认定时,关键要素在于明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及客观实施手段。 倘若公司员工借职权之便,将所在单位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金额较大者,则可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在民企公司环境下,侵占行为可能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例如虚构财务报表、挪用公款等。 在进行定罪裁决时,必须全面权衡证据的充足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所侵占财物的价值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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