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要没收财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贪污罪一旦达到特定条件,将面临被剥夺财产权利的严厉惩罚。
贪污罪,顾名思义,为国家公职人员借助职务之便,采用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违法行为。 关于贪污罪的惩治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如下:对于触犯贪污罪的罪犯,应根据其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适用以下相应的处罚标准: (1)贪污金额较小或存在其他轻微情节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2)贪污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剥夺财产权。 (3)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剥夺财产权; 若贪污金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及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将被处以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被剥夺全部财产权。 因此,贪污罪是否会导致财产被剥夺,主要取决于犯罪的具体数额、情节等因素。 通常而言,贪污金额巨大、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很可能会被判处财产被剥夺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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