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公受贿罪判三缓五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公司或企业相关人员发出的非公共职务犯罪中,对于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需适用五年缓期执行的条件,其主要构成要素如下:
第一,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这一考量会涉及到犯罪行为的方式方法、受贿金额以及对所在相关单位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多重因素。 第二,存在着深切的忏悔之心,例如主动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罪行、积极地退还违法所得、真诚地承认错误和表达悔意等等。 第三,不会产生再度犯罪的风险; 这是对被告人过往行为表现的全面评估,同时,还要探究他们的社会交往状况、是否存在不良习性等等。 最后,对于宣告缓期执行罪犯的决定,不应对其居住社区造成过多的负面影响; 这要求我们要对被告人在社区中的生活表现、人缘关系等进行深入了解与详尽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