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翻供该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改变原先所做的陈述而采取的行动。
对于涉及到受贿罪的案件来说,倘若被告人提出翻供,则需通过全面分析各类证据以及相关事实来加以确认。 首先,我们必须审视被告人提出翻供的理由是否合理且具有可信性。 若被告人的翻供理由显得牵强附会、不符合常规逻辑,或者与已经掌握的客观证据存在冲突,那么他的翻供便难以被视为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其次,我们还需对案件中所涉及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性的审查,例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等,以确定这些证据能否相互印证,从而构建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最后,我们还应关注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及态度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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