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中谋取利益怎么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罪中所涉“谋取不正当利益”之义界定颇为复杂。
从常规角度而言,此类不正当利益包罗万象:既包括谋取违法违规乃至违反相关政策规定之利益; 亦涵盖勒令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之规定,为自身提供协助或便利条件。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何谓不正当利益的判定,需全面考量行为的性质、手段以及真实动机等多重因素。 若通过行贿手段所得利益严重违背公平正义原则,侵犯他人物权且破坏正常市场竞争秩序者,往往会被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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