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受贿罪最低额度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行贿罪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我们不能仅仅依据涉案金额作出判断。
在针对行贿罪立案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谋求了不正当利益,以及其所行贿款额是否超过三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相关规定,此类情况应被认定为行贿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行贿款额介于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同时具备以下任一种或多种情形者,亦应视为行贿罪进行立案处理: (1)向三名及以上人员行贿;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岗位调动; (4)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 (6)造成经济损失总额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一百万元人民币。 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则是受贿款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 在此基础上,若受贿款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未达三万元人民币,但符合上述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形者,同样应按照受贿罪进行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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