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斡旋受贿罪个人能否成为共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斡旋受贿罪的情境之下,个体是完全有可能成为同谋的。
换言之,若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并施行了这一犯罪行为,且存在着共同的犯罪意图以及协作完成的犯罪行为,那么他们便可能构成了共同犯罪。 例如,当某个主体明知他人正在进行斡旋受贿活动,却仍旧提供协助、唆使或与他人共同策划此类活动时,这些都有可能被判定为共同犯罪的行为。 然而,对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各种相关因素及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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