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是否构成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状况之下,单位有可能被认定为犯有贪污罪行。
所谓贪污罪,是指由国家工作人员借助于自身职务上所获得的便利条件,对公共财产进行侵占、盗窃、诈骗或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进行占有。 然而,要使单位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条件,例如单位的高层管理团队需共同决定并实施贪污行为,同时还需将非法获取的公共财产累积到一定的金额标准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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