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行贿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个人行贿罪,系指为了获取不正当之利益,对国家公务人员施加物质上贿赂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任何人为谋取不法或非法之利益,向国家公务人员交付金钱、财务者,均构成行贿罪。 此外,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国家公务人员交付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公务人员多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用等额外收益,亦认定为行贿行为处理。 然而,当国家公务人员以强制手段,要求他人给予财物,而该承担者并未从中获取不当利益者,则不视为行贿罪。 关于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若涉及以下任一情况,皆应予以立案调查: 1.行贿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者; 2.行贿金额虽不足三万元,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向三名以上公务人员行贿者; 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者; 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调动者; 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者; 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者; 以及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至一百万元之间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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