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贪污罪的共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贪污罪共犯的判定,一般而言需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共犯之间必须存在着相同的贪污意图。
这意指他们对自身以及其他共犯所进行的非法侵吞公共财产行为有着明确的认知,而且抱持着期待或纵容此类后果发生的心态。 其次,必须存在共谋的犯罪行为。 比如,共同策划、分工协作地实施贪污活动,或者其中一方为另一方的贪污行为提供实质性的协助与支持等。 此外,共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地位亦将对其身份的认定产生重要影响。 主犯通常在犯罪中发挥主导作用,而从犯则可能仅起到次要或辅助性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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