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可以构成贪污罪共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共同犯罪,乃是指与国家公务人员进行串通合作,伙同其进行贪污的违法分子。
在以下情况下,相关当事人有可能被视为贪污罪共同犯罪的参与者:首先,非国家公务人员,若该人士与国家公务人员存在合谋关系,并且借助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产; 其次,国家公务人员的亲属、朋友等人,如果他们明知国家公务人员正在实施贪污行为,却仍然为其提供协助、掩盖事实真相或者予以隐瞒等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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