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贪污故意能判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当事人并无贪污故意,则无法被判处涉嫌贪污罪一罪名。
犯罪构成的元素之中,必须包括罪犯具备贪污的主观意图这一要素。 在这个假设之下,若行动者并无此种意图,那么其行为便不再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本质要求。 “贪污罪”这一概念,通常用于描述那些国家公职人员,运用自身职位所赋予的权力方便性,以秘密盗窃、欺骗或其他不当方法非法占有的行为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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