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有无追诉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所提出的贪污罪案件,其追诉时限实则是存在的。
具体而言,贪污罪案的追诉时限长度,即是依据已判之刑罚确定的。 若贪污金额达到了一定规模或产生了其它重大影响,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有罚金的附加刑罚。 当法定最感刑罚为大于等于五年但小于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时,追诉时限便会被设定为十年时间。 而对于贪污金额庞大或产生了其他极其严重影响的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在法定最感刑罚为大于等于十年且小于无期徒刑的情况下,追诉时限则会被设定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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