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行贿罪的立案基准范畴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行为人为获取不当利益,对国家公务人员实施行贿行为,其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相关规定,应按行贿罪论处并追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若行贿金额介于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者,亦应按照行贿罪进行定罪量刑: 1.向三名或以上的国家公职人员行贿;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行为;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岗位调动; 4.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监督管理职能的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 5.向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干扰司法公正; 6.导致经济损失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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