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怎么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凭借其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占、盗窃、诈骗或以其他非正常手段获取公共财产的不法行为。
要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满足如下四个要素: 首先,行为人须为国家公职人员,这其中包括在国家机构内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以及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有职务的人员等; 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有利地位和条件,即使用自身所拥有的对公共财产的管理权、支配权以及处理权等; 再次,行为人需实施了侵占、盗窃、诈骗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公共财产的行为; 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着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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