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受贿罪判刑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员工受贿罪进行判决时,其具体裁量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层面来进行评估与比对:
首要原则是受贿的金额或数量。 当所涉及的金额大小足以或者具有其他的显著恶劣情节时,则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责,并且同时科以罚金。 其次,对于受贿行为所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及其造成的各种后果必须给予充分关注。 例如,此种行为是否导致所在单位遭受了重大经济亏损,亦或是严重扰乱了单位的正常运营管理秩序等等。 再次,犯罪主体的身份以及其所承担的职责也将成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特别是针对那些在国有公司、企业中担任公职的人员以及由国有公司、企业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们在受贿案件中的责任将会被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加重处理。 此外,是否存在主动承认罪行、积极悔过以及退还赃款等情节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如果涉案人员能够主动退还赃款,那么在量刑上就可能得到从轻处理; 而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总而言之,在对员工受贿罪进行判决时,我们会全面考虑受贿的金额、情节、后果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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