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贪污罪的罚金咋样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明文规定,对于贪污罪的刑罚既包括刑事责任又包含罚金处理,然而关于罚金金额却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其具体数额需根据贪污者涉及的金额以及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综合判定。
当贪污金额到达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时,个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应承担罚金责任; 若贪污金额巨大且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而对于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个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贪污金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个人将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致死刑,同时还要承担没收财产的处罚。 因此,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公正地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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