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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公款罪是哪里管辖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理。
其中,挪用公款罪作为经济犯罪的一种类型,其犯罪地通常包括实施挪用行为的地点以及挪用款项实际被使用的地点。
然而,若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有更有利的条件,亦可由该法院对案件进行管辖。
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罪的管辖问题,既可以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负责,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承担,最终的决定权则取决于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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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5: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