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花钱找人办事是行贿罪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法律规定,所谓行贿罪,即指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产作为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
若您采取金钱交易方式请人协助处理事务,且所谋取者亦为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交付相应财务的话,这确实有触犯行贿罪的风险。 然而,要判断具体的涉案情况是否构成行贿罪,我们还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包括但不仅限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行动目的及所支付财物的具体数值,以及相关国家公职人员的职责范围等等多种因素。 若您所支付的财务价值较小,或是并未取得任何不正当收益,则涉案情形或许不会被认定为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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