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被判三年半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与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若某人因犯受贿罪而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则其有可能具备适用缓刑的资格。
首先,需对该罪犯的犯罪情节进行综合评估,判断其行为是否属于轻微性质,是否存在真诚悔过的表现,是否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以及宣告缓刑是否会对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若上述各项条件均得以满足,则法院可依法宣告缓刑。 其次,若法院最终决定宣告缓刑,则可根据犯罪具体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不得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亦不得与特定人员接触。 最后,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缓刑考验期限应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故若被宣告缓刑,则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若受贿罪被告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则其有可能被宣告缓刑,且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须严格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如若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则其必须依照原判刑期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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