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明确规定,若于侦查过程中确认贪污罪的涉案嫌犯或被告不幸身故,抑或是由于其他相关法律条款所规定的无需承担刑事责罚的特殊状况,便可依法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已然启动追诉程序者,理应撤回案件起诉,亦或者不予起诉、中止审理,乃至宣告无罪处理。 由此可见,特定条件下,贪污罪的确存在撤案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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